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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
🔹控方無盤問
📌傳召DW5 社署職員 陳先生
🔸辯方主問: 證人為社署記錄及公開資料組,確認採納特別事項證供。
🔹控方無盤問
📌傳召DW6 被告母親
🔸辯方主問
確認採納特別事項證供
證人指被告大學畢業後難搵工,可能面試對答奇怪。至小學二年級發現被告易怒,要參加學校特殊輔導,癥狀隨年紀大愈明顯。 後經醫院診繼為自閉症身心障礙,其癥狀吻合自己觀察。
台灣求學階段:被告常有脾氣問題,便轉介去睇醫生。小時候有食藥- concerta 。證人指被告突別不在意別人感受包括對媽自己,難以處理自己情緒及站在他人角度諗,有情緒問題。
證人表示被告見麥醫生(2022年4月)及周兆章(音)醫生後食藥,有超級明顯進步,冇咁易暴躁。證人確認被告在2015 2016年於容鳳書睇醫生冇食藥
辯方問在台灣階段觀察被告時被告有沒有如評估所講的弱勢情況出現。證人確認,並確認即使評估不是由自己所做,但根據自己觀察也是和評估吻合
[法官表示知道辯方想以證人供詞去證明評估的真確性,但法庭難以這樣考量,控方表示該評估不是由媽媽所撰寫]
辯方問被告和媽媽相處之久,認為被告性格如何。證人回答被告是善良的孩子,熱心幫老師唯獨技巧有問題。辯方追問被告會考慮他人感受不,證人回答被告連自己都不會考慮,也不會從他人角度去諗,續答脾氣快來快去,好快冇事,有時會大嗌,但聽唔清楚內容因為好混亂。
辯方問該些責罵說話有沒有意思,證人回答主要都冇,甚至有啲自創詞語,連被告自己都解釋不清,會有好極端不平和的字眼,自己理解知道不是被告的意思,因為知道是他的病所致。
辯方問被告發脾氣的速度。被告回答可以很迅速,並且沒有徵兆,續答發脾氣維持時間不長,少於1分鐘。
辯方問由2022年1-2月疫情期間被告情況如何。證人回答依舊容易發脾氣,程度和以前相約。辯方問其原因。證人回答可能因為工作加上疫情引伸的問題,被告亦不敢問公司,自己收收埋埋諗會否影響工作,對失去工作感到恐慌。並表示被告已見過多份工作,儘管人工不高,被告也很珍惜呢份工作,被告知道自己好難搵到工。證人表示自己也意想不到被告做到咁耐。
證人確認現正拿綜援及被告有傷殘人士津貼,解釋2022年當時冇拎綜援是因被告覺得需要要承擔責任,而自己則全職照顧被告。
辯方問證人為什麼仍需要全職照顧被告。證人回答知道被告與他人不同,嘗試用有限資源幫被告,亦害怕被告會失控,自己感到戰戰兢兢。續指由爸爸工作養家,但在爸爸退休後被告知道自己的責任需要照顧家庭。
辯方問2022年一至二月疫情期間對被告的觀察。證人回答被告每天返工,回來後會告知自己每天公司管理上的改變,由於被告個性敏感,唔識變通,感到難以適應,回家後經常自言自語行來行去,如果證人此時打斷被告會被罵,而被告經常鬧公司鬧自己及證人
辯方問該段時間需要隔離嗎。證人回應被告的公司是政府機構較嚴謹。辯方問被告需要做防疫措施不。證人回答檢測結果對被告十分重要,知道被告當時冇檢測結果不能上班,續答被告知道冇檢測結果後有即時反應,不停鬧證人,街上的人( ? )及警察。證人不認為當刻被告能控制自己的情緒。
就住被告的三則涉案訊息,證人表示皆不知情,亦不知道被告在網上發訊息,確認因此冇機會給予被告建議。並表示爸爸也不知道被告發送訊息
證人確認2022年被告公司有人受到感染,續答公司多人受感染令到被告緊張,害怕冇檢測結果,亦害怕感染家人,需要隔離等情況。辯方問點解要怕隔離。證人回答被告是合約制形式,不知道公司會如何處理短期合約員工,加上被告不夠膽問上司,亦冇同事提點被告。
證人確認被告的間歇暴怒症是由2022年4月麥醫生告知的,亦確認在此之前被告的脾氣也是一樣,當時自己唔知自閉症譜系有此類別(間歇暴怒症)
證人確認自己有陪被告在容鳳書見周嘉惠醫生,亦確認自己向周嘉惠醫生所講為真實。辯方問有否告知周嘉惠醫生被告的情緒問題,證人回答有,續指被告不能控制,一定要爆發咗先。
[法庭表示辯方似乎希望以母親的證供來確認報告內容。但留意到母親所講的,在報告卻是未有提到]
- 主問完 -
📌下午14:30 會先處理兩位醫生證人 :麥啟樂(音)葉健威 (音)。及後控方才會開始盤問被告母親
BY 法庭文字直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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