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ARENOTALONEHK_LIVE Telegram 26643
#高等法院第七庭
#陳仲衡法官
#20200307爆炸 #審訊 [79 / 75+25]

D1何(36), D2李(25), D3吳(27), D4張(29)
D5楊(28), D6張(24), D7何(23), D8周(25)
🛑D1~D4 已還押逾58個月;D7 已還押逾34個月

控罪1:D1~D7 串謀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
控罪2:D1~D7 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控罪1 的交替控罪)
控罪3:D2 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
控罪4:D8 企圖製造炸藥

--------------
🔹控方代表:外聘檢控官 #林芷瑩大律師 、#鄺潤雙大律師 、#雷明雋 高級檢控官 、#江華 檢控官

🔸辯方代表:
D1 #姚本成大律師,D2 #朱寶田大律師
D3 #梁耀煒大律師,D4 #張志輝大律師
D5 #陳偉彥大律師,D6 #林國輝大律師
D7 #郭憬憲大律師,D8 #麥健明大律師

========
[09:04] 開庭

📍傳召 警署警長 林偉亮(音)作供
時為OCTB  C2-3帶隊最高級,現職國安署

🔸辯方D1盤問
📎電話密碼
同意提醒14343要得D1同意交出電話及密碼調查,沒有提講埋交出後果。認為已講交出原因是調查唔需要再講出後果。同意有密碼可快速截取資料但否認主管指示盡快開電話,指快「當然好但亦不急於一時」。認為只要D1肯交出不需要有法庭搜令。為何不等3月9日批出搜查令?證人答「查案唔可以下下等」,否認千方百計及用武力取得密碼,重申是D1自願交出。

📎錄影會面
確認D1見完律師後表示錄影會面不需要律師,自已冇問原因。否認因為知警長4081已經成功利誘D1合作交易,要求律師不在場。同意記事冊03:25寫Further enquiry the case at TY station, 下一項是06:03,表示中間細節全靠記憶作供。第一次錄影前03:45自己同4081先上一樓睇3月7日19:00出發時收到之文件及截圖。解釋冇車上睇因行動隨時改,車上也不便看。自己監控室看了十多分鐘叫13024入監控房取文件及向他講解,他回錄影室自己再閱讀文件。同意文件內容有一堆人名及92簽羣組截圖。自已不清楚人名之間關係,係跟上級問題發問。有留意D1錄影時不知道其他人真名,只識花名,當時自己也不知各人花名。否認D1代表指出四位警察帶D1上一樓途中已經開始利誘D1錄影,不清楚開機前13024已經向D1展示/顯示截圖,也否認13024開機前講山鷄同夠鐘已經督咗D1。

否認自己第5次錄影前入過錄影房在13024前問D1識唔識一個叫「椰絲」女子,然後指呢個喺CCTV影到上503飲洒果個。也不同意想D1證明早在首次會面出示羅湖案截圖上標示叫Vivian去放炸彈的人就係佢。

🔹控方覆問
-記事冊好多嘢冇紀錄因自己只會紀錄同案件相關事情,而且不是法庭一問一答咁寫。其他人工作如警誡只會出現在該警員記事冊。
-盤問提過調查報告Pol 155好似一張草稿紙,有同事集慣當草稿作記事,同意就如庭上投影出來表格咁。(A4 紙分行,頂部標題date、time、particular)

📎宏創方503搜屋
確認分2架車去,14343同自己一架,他揸車自己中間落車去旺角警署取一套衫比D1在車上換,D1乘坐另一架車,確認去到宏創方503室冇比D1 家中取衫換,認為衣物會交叉感染503室爆炸物質。

------------------
📍傳召 PW91偵輯警長8120 劉展銘(音)作供

🔹控方主問
現職國安署,案發時屬有組織及三合會調查科OCTB C2-2隊,是負責主力綜合調查明愛醫院、羅湖站及深圳灣口岸三宗爆炸案。知道該大型行動有不同OCTB隊協助拘捕不同人士。三案調查報告由自己負責寫,作用是將案件調查所得資料及進度紀錄。由於案件有不同被捕者由不同隊伍拉,同意要向不同隊伍隊員索取資料準備報告。

🔸辯方D1盤問
-同意OCTB C2-2及C2-3隊在2020年2月8及9日有去過大角咀一帶搵CCTV,自己也有去
-工作上有同OCTB C2-2隊員使用WhatsApp溝通,非因本案而用,但羣組唔會提工作細節,只會簡略開工/收工時間。確認OCTB C2-2同C2-3隊之間沒有一個WhatsApp羣組。
-確認2020年3月3日偵輯警員11632截取了4頁92簽截圖文件交比自己,準備稍後時間用作拘捕行動用途。這些文件冇交過比網絡安全及罪案調查科。解釋拘捕行動用途意思是比拘捕隊伍拉人後跟進,當時唔知文件會交俾咩隊伍,是先交比案件主管,由他處理及安排。

🔹控方沒有覆問

-----------------
📍重召 PW48偵輯警員 11632 温文鏡(音) 作供
主控指再傳召是因應辯方對辨認及一些證據要求strict proof

🔹控方主問
📎相片確認D1及為手機擁有人
確認有睇過所有D1 共5次錄影會面片段、被捕後拍攝相片、宏創方全部閉路電視及香港仔英華蔘茸藥房閉路電視後,依據不同時間,憑眼眉、眼睛、髮型、身形、衣著,曾手持魚桿,手提冰箱確認是同一人即D1。

證物SN46 銀色iPhone內Telegram截取資料,相片見一男子戴上粉紅色豬咀男子,證人從髮型、眼睛及眼眉肯定是D1,加上身穿黑色有字T恤同剛才3月1日宏創方CCTV所見相同。
證物電話SN49內 截取資料,TG用戶名叫「五飛」,相冊中不同相片中包括沙灘上一男一女中,其中男子以眼睛,樣貌認出就是D1。主控指女子稍後再有證人處理。

手機電子儀器截取資料:
控方展示從手機SN46、SN49及銀色Samsung SN324截取之資料以試算表格式清楚列出(SN324電話TG 用戶為「想和你通渠」,控方指為D1 TG 「5飛」「William Wallace」以外另一帳戶,電話在宏創方503室找到。SN46及49電話為拘捕D1時在身上搜出)

📎TG截取到羅湖站/軍澳案資料
-羅湖爆炸案後,帳戶「一枝弓」及「夠鐘改名」組內發文同92簽所發承認責任聲明字眼完全一樣,William Wallace曾出貼討論「下次8號晚上將軍澳祭周同學」,之後再講「另外有手足可以放蛋榚在狗宿,目標炸爛門口」。另外群組討論提及籌錢分作行動及生活費,確認相片中電子零件同羅湖案件爆炸案現場及宏創方503室找到相似裝置。

Telegram內找到一張手繪眾籌資金方案圖,由「Miss」負責管理收集市民捐款利用加密貨幣戶口再𘍭賬為港元,部分支付1個叫「鷄」的生活費,另一部份作營運支付租金及買貨。證人指當時認為圖片是籌集資金洗黑錢活動。同時確認Telegram訊息見到「夠鐘改名」發出衆籌訊息內容及附上加密貨幣連結。

Telegram一個群組內包括William Wallace、叉鷄飯、武漢疑似患者、流沙湯丸、大鵬展翅華御結、夠鐘改名及大西北騎牛仔都有發貼討論疑似將軍澳計劃:包括事前入將軍澳視察,運送點避開RB(證人理解警方路障),發出厚德邨停車場位置圖、實景,配上交叉圓圈及箭咀形容祭壇及進攻路線,證人指吻合庭上曾播出私家車kWxxxx車cam 3月8日悼念活動視察片段地點。

訊息中也有人發出一條化學品製造程式。而「一枝弓」發語音訊息表示「追悼會班友預埋佢哋,俾佢知道冇所謂,我哋話自己協助唔係主力」。「夠鐘改名」提及「我剩喺驚佢哋清得唔乾淨,啲人走唔切炸到,一係搵條友做散水撚」。阿Bee組內發送一份PDF文件,題目是"Effect of blast pressure on structure and human body"。討論中又建議早一日運去將軍澳,有人提出「老隻」女友做哨,William Wallace 說「角色大家都知」,再續指做完去長洲,上山燒衫,順便瞓一晚。一枝弓再提醒準備喇叭播歌,證人指出在D4家中找到一個喇叭。而訊息內一張設計圖控方指是祭壇設計圖,見到5G接收器及電路板William Wallace補充如果用發泡膠盒車去時買多2個裝凍魚,再放2枝魚桿,被查車的話說去完釣魚,證人同意宏創方CCTV見過D1手持魚桿出入不只1次。各人之後談及用假髮、假鬍鬚易容。

-作供未完-

[13:44] 休庭,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一 (2月3日 )08:45 繼續。



tgoop.com/youarenotalonehk_live/26643
Create:
Last Update:

#高等法院第七庭
#陳仲衡法官
#20200307爆炸 #審訊 [79 / 75+25]

D1何(36), D2李(25), D3吳(27), D4張(29)
D5楊(28), D6張(24), D7何(23), D8周(25)
🛑D1~D4 已還押逾58個月;D7 已還押逾34個月

控罪1:D1~D7 串謀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
控罪2:D1~D7 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控罪1 的交替控罪)
控罪3:D2 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
控罪4:D8 企圖製造炸藥

--------------
🔹控方代表:外聘檢控官 #林芷瑩大律師 、#鄺潤雙大律師 、#雷明雋 高級檢控官 、#江華 檢控官

🔸辯方代表:
D1 #姚本成大律師,D2 #朱寶田大律師
D3 #梁耀煒大律師,D4 #張志輝大律師
D5 #陳偉彥大律師,D6 #林國輝大律師
D7 #郭憬憲大律師,D8 #麥健明大律師

========
[09:04] 開庭

📍傳召 警署警長 林偉亮(音)作供
時為OCTB  C2-3帶隊最高級,現職國安署

🔸辯方D1盤問
📎電話密碼
同意提醒14343要得D1同意交出電話及密碼調查,沒有提講埋交出後果。認為已講交出原因是調查唔需要再講出後果。同意有密碼可快速截取資料但否認主管指示盡快開電話,指快「當然好但亦不急於一時」。認為只要D1肯交出不需要有法庭搜令。為何不等3月9日批出搜查令?證人答「查案唔可以下下等」,否認千方百計及用武力取得密碼,重申是D1自願交出。

📎錄影會面
確認D1見完律師後表示錄影會面不需要律師,自已冇問原因。否認因為知警長4081已經成功利誘D1合作交易,要求律師不在場。同意記事冊03:25寫Further enquiry the case at TY station, 下一項是06:03,表示中間細節全靠記憶作供。第一次錄影前03:45自己同4081先上一樓睇3月7日19:00出發時收到之文件及截圖。解釋冇車上睇因行動隨時改,車上也不便看。自己監控室看了十多分鐘叫13024入監控房取文件及向他講解,他回錄影室自己再閱讀文件。同意文件內容有一堆人名及92簽羣組截圖。自已不清楚人名之間關係,係跟上級問題發問。有留意D1錄影時不知道其他人真名,只識花名,當時自己也不知各人花名。否認D1代表指出四位警察帶D1上一樓途中已經開始利誘D1錄影,不清楚開機前13024已經向D1展示/顯示截圖,也否認13024開機前講山鷄同夠鐘已經督咗D1。

否認自己第5次錄影前入過錄影房在13024前問D1識唔識一個叫「椰絲」女子,然後指呢個喺CCTV影到上503飲洒果個。也不同意想D1證明早在首次會面出示羅湖案截圖上標示叫Vivian去放炸彈的人就係佢。

🔹控方覆問
-記事冊好多嘢冇紀錄因自己只會紀錄同案件相關事情,而且不是法庭一問一答咁寫。其他人工作如警誡只會出現在該警員記事冊。
-盤問提過調查報告Pol 155好似一張草稿紙,有同事集慣當草稿作記事,同意就如庭上投影出來表格咁。(A4 紙分行,頂部標題date、time、particular)

📎宏創方503搜屋
確認分2架車去,14343同自己一架,他揸車自己中間落車去旺角警署取一套衫比D1在車上換,D1乘坐另一架車,確認去到宏創方503室冇比D1 家中取衫換,認為衣物會交叉感染503室爆炸物質。

------------------
📍傳召 PW91偵輯警長8120 劉展銘(音)作供

🔹控方主問
現職國安署,案發時屬有組織及三合會調查科OCTB C2-2隊,是負責主力綜合調查明愛醫院、羅湖站及深圳灣口岸三宗爆炸案。知道該大型行動有不同OCTB隊協助拘捕不同人士。三案調查報告由自己負責寫,作用是將案件調查所得資料及進度紀錄。由於案件有不同被捕者由不同隊伍拉,同意要向不同隊伍隊員索取資料準備報告。

🔸辯方D1盤問
-同意OCTB C2-2及C2-3隊在2020年2月8及9日有去過大角咀一帶搵CCTV,自己也有去
-工作上有同OCTB C2-2隊員使用WhatsApp溝通,非因本案而用,但羣組唔會提工作細節,只會簡略開工/收工時間。確認OCTB C2-2同C2-3隊之間沒有一個WhatsApp羣組。
-確認2020年3月3日偵輯警員11632截取了4頁92簽截圖文件交比自己,準備稍後時間用作拘捕行動用途。這些文件冇交過比網絡安全及罪案調查科。解釋拘捕行動用途意思是比拘捕隊伍拉人後跟進,當時唔知文件會交俾咩隊伍,是先交比案件主管,由他處理及安排。

🔹控方沒有覆問

-----------------
📍重召 PW48偵輯警員 11632 温文鏡(音) 作供
主控指再傳召是因應辯方對辨認及一些證據要求strict proof

🔹控方主問
📎相片確認D1及為手機擁有人
確認有睇過所有D1 共5次錄影會面片段、被捕後拍攝相片、宏創方全部閉路電視及香港仔英華蔘茸藥房閉路電視後,依據不同時間,憑眼眉、眼睛、髮型、身形、衣著,曾手持魚桿,手提冰箱確認是同一人即D1。

證物SN46 銀色iPhone內Telegram截取資料,相片見一男子戴上粉紅色豬咀男子,證人從髮型、眼睛及眼眉肯定是D1,加上身穿黑色有字T恤同剛才3月1日宏創方CCTV所見相同。
證物電話SN49內 截取資料,TG用戶名叫「五飛」,相冊中不同相片中包括沙灘上一男一女中,其中男子以眼睛,樣貌認出就是D1。主控指女子稍後再有證人處理。

手機電子儀器截取資料:
控方展示從手機SN46、SN49及銀色Samsung SN324截取之資料以試算表格式清楚列出(SN324電話TG 用戶為「想和你通渠」,控方指為D1 TG 「5飛」「William Wallace」以外另一帳戶,電話在宏創方503室找到。SN46及49電話為拘捕D1時在身上搜出)

📎TG截取到羅湖站/軍澳案資料
-羅湖爆炸案後,帳戶「一枝弓」及「夠鐘改名」組內發文同92簽所發承認責任聲明字眼完全一樣,William Wallace曾出貼討論「下次8號晚上將軍澳祭周同學」,之後再講「另外有手足可以放蛋榚在狗宿,目標炸爛門口」。另外群組討論提及籌錢分作行動及生活費,確認相片中電子零件同羅湖案件爆炸案現場及宏創方503室找到相似裝置。

Telegram內找到一張手繪眾籌資金方案圖,由「Miss」負責管理收集市民捐款利用加密貨幣戶口再𘍭賬為港元,部分支付1個叫「鷄」的生活費,另一部份作營運支付租金及買貨。證人指當時認為圖片是籌集資金洗黑錢活動。同時確認Telegram訊息見到「夠鐘改名」發出衆籌訊息內容及附上加密貨幣連結。

Telegram一個群組內包括William Wallace、叉鷄飯、武漢疑似患者、流沙湯丸、大鵬展翅華御結、夠鐘改名及大西北騎牛仔都有發貼討論疑似將軍澳計劃:包括事前入將軍澳視察,運送點避開RB(證人理解警方路障),發出厚德邨停車場位置圖、實景,配上交叉圓圈及箭咀形容祭壇及進攻路線,證人指吻合庭上曾播出私家車kWxxxx車cam 3月8日悼念活動視察片段地點。

訊息中也有人發出一條化學品製造程式。而「一枝弓」發語音訊息表示「追悼會班友預埋佢哋,俾佢知道冇所謂,我哋話自己協助唔係主力」。「夠鐘改名」提及「我剩喺驚佢哋清得唔乾淨,啲人走唔切炸到,一係搵條友做散水撚」。阿Bee組內發送一份PDF文件,題目是"Effect of blast pressure on structure and human body"。討論中又建議早一日運去將軍澳,有人提出「老隻」女友做哨,William Wallace 說「角色大家都知」,再續指做完去長洲,上山燒衫,順便瞓一晚。一枝弓再提醒準備喇叭播歌,證人指出在D4家中找到一個喇叭。而訊息內一張設計圖控方指是祭壇設計圖,見到5G接收器及電路板William Wallace補充如果用發泡膠盒車去時買多2個裝凍魚,再放2枝魚桿,被查車的話說去完釣魚,證人同意宏創方CCTV見過D1手持魚桿出入不只1次。各人之後談及用假髮、假鬍鬚易容。

-作供未完-

[13:44] 休庭,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一 (2月3日 )08:45 繼續。

BY 法庭文字直播台

❌Photos not found?❌Click here to update cache.


Share with your friend now:
tgoop.com/youarenotalonehk_live/26643

View MORE
Open in Telegram


Telegram News

Date: |

Ng was convicted in April for conspiracy to incite a riot, public nuisance, arson, criminal damage, manufacturing of explosives, administering poison and wounding with intent to do grievous bodily harm between October 2019 and June 2020. The main design elements of your Telegram channel include a name, bio (brief description), and avatar. Your bio should be: “[The defendant] could not shift his criminal liability,” Hui said. Although some crypto traders have moved toward screaming as a coping mechanism, several mental health experts call this therapy a pseudoscience. The crypto community finds its way to engage in one or the other way and share its feelings with other fellow members. How to Create a Private or Public Channel on Telegram?
from us


Telegram 法庭文字直播台
FROM American